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07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省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2026年我厅将继续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拟选派80人。

2.选拔范围:省内高校正式工作人员。

3.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4.资金配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省按照1:1比例进行资金 配套,不收取留学人员及其所在高校经费。

5.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6.选派方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继续以地方创新子项目方式选派,不受理个人或单位渠道申请。

7.选派项目:辽宁省获批并执行6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分别是《辽宁医药领域创新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创新型国际农科人才培养项目》《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以智赋能助力辽宁振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辽宁资源化工与材料领域国际化创人才培养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信息详见《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附件1)。

8.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及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条件、《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常见问题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网“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20)

二、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报准备:6月1日前,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正式邀请信,按照“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留学专业在已获批项目选派专业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的限制。申请人须于5月6日前向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逾期不予受理。

2. 个人申报:6月22日—2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审核。

请申请人于2026年6月24日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办公室(留学生公寓202),电子版材料发到初鹏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系人:初鹏 024-43164125 1884230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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