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申请出入境备案手续
根据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我校教职工申请个人护照时需要办理在学校备案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到本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监察大队(位于站前本溪市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事大厅)和学校合作发展处索取并填写《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2.持《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承诺书》到校合作发展处进行备案,同时提供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职称及电话号码。
3.到校组织部备案
4.经主管校长签字后,到党政办公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