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及处级以下行政人员 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程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8 点击数:

关于调整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及处级以下行政人员

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审批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辽外办发【2016】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及处级以下行政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审批责任

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处级以下行政人员出国(境)执行教学科研任务,实行审批责任前移,校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出国(境)人选、任务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出访日程、邀请函、经费等全权把关和负责。

二、科学制定计划

教学科研人员团组出访计划各相关单位应在每年年末上报合作发展处,学校统一审核协调,并由合作发展处报送省外办备案。年内确需临时安排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出访,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

三、加强经费管理

使用科研等专项经费出国(境)的,要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的规定由财务处与科技处先行审核。

四、规范请示文件

请示正文填写须内容完善、格式规范。出访任务要详实、具体,不得弄虚作假;要本着务实节俭的原则,从严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出访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出访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一般不得使用月初、月底或上、中、下旬等模糊表述。

五、信息公开公示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团组须在本单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职务,项目名称及任务说明,经费来源和预算、出访国家、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等。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将出访报告和任务实际执行情况上报合作发展处。出访报告要信息全面、务实精炼,篇幅一般应控制在1500字以内,由合作发展处报送省外办/省台办备案。

六、申请流程

(一)提交出国(境)申请材料及时间

1.个人因公出国(境)请示函及行程表(行程表格式请见附件1)

2.国(境)外单位邀请申请人的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

3.《辽宁省高等院校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3份(见附件2教学科研人员、附件3处级以下行政人员)

4.《因公出国临时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4)

5. 国家、省资助项目计划书

6.学院或者个人科研账户明细(须加盖财务处公章)

7.身份证复印件

8. 提交时间需在出发前两个月

(二)申请任务批件及签证(港澳通行证)

由合作发展处向省外办/省台办提交出访团组的申请材料,省外办/省台办审批后下发《出国(境)任务批件》。在取得《出国(境)任务批件》后,出访团组需向合作发展处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签证(港澳通行证)

出访团组须提供的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照片(无因公普通护照人员到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签证处照相--启运商务大厦1F)

3.相关签证费用

4.其他材料(根据大使馆要求)

(三)领取护照(港澳通行证)

驻外使(领)馆在沈阳的由合作发展处统一领取护照(港澳通行证),其他的由本人携带《领取护照函》(见附件5)及签证费至辽宁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北京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3号)领取护照。

(四)上交护照(港澳通行证)、相关照片及总结

出访团组回国后一周内将护照(港澳通行证)、辽宁省因公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反馈表(见附件6)及出国(境)总结、相关照片送至合作发展处,并报送省外办/省台办。

附件1出访日程

附件2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

附件3辽宁省高等院校处级以下行政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

附件4因公出国临时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附件5领取护照函

附件6辽宁省反馈表

附件1

出访日程

时间

日期

地点

活动安排

备注

第一天

月 日星期

国 市

上午:


下午

第二天

月 日星期


上午:


下午

第三天

月 日星期


上午:


下午

第四天

月 日星期


上午:


下午

第五天

月 日星期


上午:


下午

第六天

月 日星期


上午:


下午

第七天

月 日星期


上午:


下午

注:1.以上日程不涉及当地节假日。

2.已经与对方商议,同意在周末开展公务活动。

附件2

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科研人员

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

填表单位:

团组名称

XXX教授赴XXX国、XXX国、XXX国执行XXX任务

出访国家

(含经停)

国、 国、 国,

共 国。

在外停

留时间

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共 天。

出国(境)

任务概要

赴第1国( 国)任务:

赴第2国( 国)任务:

赴第3国( 国)任务:

邀请单位


访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所在单位

行政职务

技术职务

团组中职务

是否返聘

年内出访次数

1







团长



2










3










4










5










6




















第一面(正面):出访团组基本情况

主要审核项目

出访任务

出访人员

邀请

日程

是否教学科研任务(学术)

任务是否真实

出访是否必要

是否

“因事定人,人事相符”

是否适合出国(境)

有无家属随访

邀请函是否合格

邀请函翻译与原文是否一致

日程是否合理

有无借道公款旅游











随行

翻译

经费

公示情况

出访使用何种经费

费用安排是否符合规定

公示内容是否全面

公示方式及范围

公示日期

公示天数(工作日)

群众有无异议






月 日至

月 日



高校内部审核及签批程序

高校外事

部门审核

意见

本次出访已列入校年度出访计划,出访团组情况经严格审核,符合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 年 月 日

高校负责人意见

同意出访。

签字: (高校盖章)

201 年 月 日

第二面(背面):审核及签批

填表说明

一、 表格设定依据

表中项目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秘字【2016】51号)等文件要求设定。

二、各项目填写要求

1、在外停留时间:从离开中国国境当日起至回国进入中国国境当日止。

2、出国(境)任务概要:要求对出国(境)任务进行概括性描述,详细内容应在请示中撰写清楚。

3、邀请单位:指发邀请函的单位。

4、出访人员:根据表格中内容填写。“是否返聘”,是针对已达退休年龄,仍要出国执行教学科研任务的人员,要填写返聘情况。“年内出访次数”,是指本次出访为年内第几次以教学科研人员身份出访。

5、审核项目:此栏中所列项为审核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事项时主要审核项目,要由高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进行审核把关。①要根据有关情况和材料对出访任务进行判断评价;②出访人员“是否适合出国(境)”,主要是对拟出访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家庭及本人健康等方面情况严格把关;③邀请函审核:要看邀请单位是否对等,即是否为相应的教学科研学术机构,邀请人是否为学术人员,邀请内容是否与出访任务一致,邀请函有关内容是否全面,邀请出访时间与出访日程是否能够衔接得上等(邀请函翻译件要与外文原件内容一致,只是用中文表达而已);④日程是否合理:主要看是否绕道、是否可以压缩行程、工作时间是否占总行程的2/3以上、是否有不必要的行程等;⑤随行翻译:说明团组翻译问题如何解决,如由出访团组成员担任,应在“出访人员”栏中填写并在此处填写,如为其它方式解决,应在此处注明;⑥公示天数: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高校内部审核及签批程序

内部审核及签批程序可依据本校规定自行确定。但高校外事部门以及高校负责人必须有审签意见。此处高校负责人应当与签发出访请示的领导为同一人。

附件3

辽宁省高等院校处级以下行政人员

因公出国(赴港澳)校内审签表

填表单位:

团组名称

XXX等X人赴XX国、XX国、XX国执行XXX任务

出访国家

(含经停)

国、 国、 国,

共 国。

在外停

留时间

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共 天。

出国(境)

任务概要

赴第1国( 国)任务:

赴第2国( 国)任务:

赴第3国( 国)任务:

邀请单位


访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所在单位

职务

团组中职务

年内出访次数

1






团长


2








3








4








5








6
















第一面(正面):出访团组基本情况

主要审核项目

出访任务

出访人员

邀请

日程

是否教学科研任务(学术)

任务是否真实

出访是否必要

是否

“因事定人,人事相符”

是否适合出国(境)

有无家属随访

邀请函是否合格

邀请函翻译与原文是否一致

日程是否合理

有无借道公款旅游











随行

翻译

经费

公示情况

出访使用何种经费

费用安排是否符合规定

公示内容是否全面

公示方式及范围

公示日期

公示天数(工作日)

群众有无异议






月 日至

月 日



高校内部审核及签批程序

高校外事

部门审核

意见

本次出访已列入校年度出访计划,出访团组情况经严格审核,符合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 年 月 日

高校负责人意见

同意出访。

签字: (高校盖章)

201 年 月 日

第二面(背面):审核及签批

附件4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长

(级别)


团组人数


出访国别(经停)


出访天数

出国任务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出国计划:

出访目标和必要性:

时间和国别是否符合规定:

路线是否符合规定:

团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主管校长签字、盖章)

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其他费用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5

领取护照函

组团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出访国家


批准天数


准确出访日期


归国日期


归国后负责上

缴护照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护照人姓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护照领取人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组团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1、此表由组团单位填写。

2、团组凭此表领取护照签证并确定准确的出访日期。

3、人数较多,可另附名单(加盖公章)。

4、出国人员在回国15天之内,组团单位必须将公务护照交回省外办护照签证处,逾期不交,将不再受理该人新的出国申请。公务普通护照交本地区、本部门护照收缴单位保管。

附件6

辽宁省因公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反馈表

组团单位(盖章): 团组负责人签字:

组团单位


出访国家


团长姓名


团长单位

及职务


批准出访人 数


批准出访

天数


实际出访

人 数


实际出访天 数


出境时间


任务批件文 号


入境时间


出访报告标 题


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包括成果、收获、项目进展情况等,可附页):

出国(境)任务未完成内容及原因:

报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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